刘兴柱(住竹山县麻家渡镇刘家河村3组):
本院受理原告宋小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宝丰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刘兴柱(住竹山县麻家渡镇刘家河村3组):
本院受理原告宋小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宝丰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