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示县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竹改办审办发〔2014〕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经县清权办审核确认的《县残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附件)予以公示。
县残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4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服务类(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
公示自2014年7月5日至7月12日,共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目录上的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残联反映,办公电话:0719-4225311,电子邮箱:zscl2011@163.com。
附件:县残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
县残联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服务类3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共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