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竹财采[2014]149号采购计划下达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环卫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2014-149
3、采购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移动式垃圾收集箱16台,垃圾桶200个
4、技术参数
(1)3吨压缩垃圾车
底盘型号
|
东风EQ1070T35DJ3AC
|
发动机型号
|
YC4F115-30
|
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
|
柴油,国四
|
发动机功率(kw)
|
85
|
轴距(mm)
|
3300
|
整车长×宽×高(mm)
|
6245×2045×2420(6245加装后翻转机构长度)
|
标定载质量(kg)
|
4650
|
箱体容积(m3)
|
5.5
|
(2)勾臂式垃圾收集箱
体外形尺寸(mm)
|
2000mm×1470mm×1070mm
|
容积(M3)
|
2.7M3
|
箱体厚度(mm)
|
边2mm×底3mm
|
箱体材质(mm)
|
镀锌板,边2mm,底3mm
|
箱体全封闭,无渗漏,箱体规格和勾臂车型号配套,箱体字体规整
|
(3)防火垃圾桶
体外形尺寸(mm)
|
1020mm×590mm×740mm
|
容积(L)
|
240L
|
产品整体重量
|
17.5KG
|
桶体及桶盖、销子
|
4个
|
滚轮
|
橡胶轮,实心轴
|
箱体材质
|
全新料、高密度聚乙稀防火垃圾桶
|
产品颜色:要求为蓝色
|
5、交货地点:竹山县城关管理综合执法局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欢迎缩短时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应有环卫专用车辆及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取得生产经营权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⑤生产经营权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证书;⑥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舒先生 电话:13397828618
综合监管: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9168577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13636209587
2014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