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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9-15 15:11 来源: 编辑: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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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4〕10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文化体育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12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42平方米。框架结构。计划工期:18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具有(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建筑安装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似业绩。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4 年9月15日至 2014 年9月1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县外企业还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原件)、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⑧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⑨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如投标报名企业超过7家采取资格预审;如投标报名企业少于7家(含7家),则采用资格后审。
  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郭 猛 电话:1363622191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 坤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07283158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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