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2014年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竹发改字[2014]74号),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房管局,招标代理为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来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竹山县城关镇,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广厦宏发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加固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
二标段:广场路片区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
三标段:莲花南片老区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
3、工程内容:老旧(危楼)维护加固、房屋节能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公共设施完善等内容。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原件、⑦县外企业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智源鸿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房管局
联系人:陈玉松 电话:1390728645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雷 手机:15586452803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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