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3日,笔者听朋友讲起一件稀奇事:家住柳林乡民主村的84李婆婆本是农历二月十二日生日,被她的孙子提前到正月十二日给办了“寿宴”,请客30多桌。原因是过了正月十五奶奶要去姑姑家养老。
无独有偶。另有一老人腊月二十九过生,后人怕大家忙年没人去,便提前到腊月二十五给老人过生日。
给老人过生日是子女尽孝的一种形式,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该提倡、继承和发扬。 但笔者认为,提前过生日不可取。生日是一个人的诞辰,是纪念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在生日这天,老人都希望子女能陪陪,听到问候祝福,感受亲情的温暖,感受天伦之乐的幸福!给老人提前过生日,老人不同意也得同意。有的提前一两个月、有的提前半年。本来没到过生日的时间,老人能高兴吗?
现实社会,有些人把钱看得很重,甚至把自家的老人也作为敛财的筹码,趁着老人还在,赶紧“尽孝 ”,否则……说穿了不是尽孝,而是为了敛财。在很多家庭,为老人过生日收的礼,谁张罗办酒席,就归谁,老人一分钱都看不到。如果是尽孝的话,亲戚朋友给老人送的祝寿钱怎么不交给老人呢?老人把子女含辛茹苦地养大,青丝熬成白发,体弱多病,步履蹒跚,多么不容易啊!
孝顺老人不在乎生日那天大讲排场。平日悉心照顾,让老人舒舒服服的,生日就是不能回到身旁,一通电话,一份祝福,老人都会高兴满足的。(晓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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