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7月28日,湖北省纪委通报2015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受理信访举报7万多件(次),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9千余件,立案查办违纪案件8千多件,已经结案6千余件、处分党员干部6千余人,移送司法机关342人。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上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运用纪律审查措施和开展组织协调查办的典型案件:
1、周亨华案。周亨华,男,汉族,湖北咸宁人,1955年7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周亨华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转干、提拔、调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违规划拨国家财政经费,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程群林案。程群林,男,汉族,湖北咸宁人,1963年3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4年4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经查,程群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3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3、李寿垓案。李寿垓,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59年11月出生,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3月任省农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查,李寿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挪用公款、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陈家堂案。陈家堂,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59年10月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任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陈家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陈家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马秋平案。马秋平,男,汉族,湖北荆州人,1963年7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5月任荆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经查,马秋平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王绍志案。王绍志,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4年2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5月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巡视员。经查,王绍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上市、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7、龙福清案。龙福清,男,汉族,湖北黄冈人,1954年1月出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任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经查,龙福清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8、肖作文案。肖作文,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1962年3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任恩施州副州长。经查,肖作文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肖作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9、邹太新案。邹太新,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6年11月出生,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任洪湖市委书记。经查,邹太新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此外,目前还有省政协原常委、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总经理杨步国,武汉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勇,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省版权局副局长陈连生,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郧生,黄冈市委委员、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等严重违犯党纪的领导干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另据《长江日报》:省纪委首次开放纪律审查人员居室
装高清摄像头 墙壁软包处理
本报讯(记者唐煜)28日,省纪委举行以“从严治党、纪律在前”为主题的 第三次“开放日”活动,首次开放了一间纪律审查室,即被审查人员居住房间,社会各界应邀的50余名代表,零距离了解了纪委这个在多数人眼里的“神秘”地方。
在纪律审查人员一处居住室,长江日报记者看到,房间内干净整洁,里面摆放着一张床、一张桌子,房间墙壁高约2.2米处均被软包处理,房顶墙角处安装了4个高清全角度摄像头。为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房顶墙角还安装了一个凸透镜,工作人员在指挥中心可实时监控。电源也只能按动按钮才能打开。
省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被纪律审查人员每天6时30分起床,晚上11时前休息,中午也有午休。期间可以看书、看报。床单、被套随时可以更换。
“被调查前,每位被调查者都要进行常规体检,是为了维护被调查人员的健康权益。”在医务室,省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医务室有5名全科医生、5名护士,实行24小时值班。每位被调查者的体检费和药费均统一由省纪委支付。一般疾病,均可在这里得到治疗。
当天,来自市州县部分党政主职干部、工人、农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文化界代表、专家学者、特约监察员、媒体记者等50多名代表,还走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参观委厅领导办公室,走进谈话室、案件管理室、办案人员休息和工作点等处进行了实地参观。
省纪委有关领导表示,与2013年、2014年相比,本次“开放日”开放力度更大,参观嘉宾人数更多,社会代表性更广,旨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表明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透明度和自信度不断增强。
6名厅官 正接受组织审查
本报讯(记者唐煜)28日,省纪委通报,目前,6名严重违犯党纪的厅级干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他们是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传根,省政协原常委、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总经理杨步国,武汉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勇,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省版权局副局长陈连生,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郧生,黄冈市委委员、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等。
今年上半年全省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
9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被查办
本报讯(记者唐煜)28日,省纪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2998件(次),立案查办违纪案件8575件,已经结案6445件、处分党员干部6428人,移送司法机关342人,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7亿元。同时,省纪委还通报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运用纪律审查措施和开展组织协调查办的9起典型案件,9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犯党纪被查办。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亨华
违规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转干、提拔、调动
周亨华,2012年1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周亨华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转干、提拔、调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违规划拨国家财政经费,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咸宁市原总工会主席程群林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程群林,2014年4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经查,程群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滥用职权、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3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省农垦局原副局长李寿垓
在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寿垓,2009年3月任省农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查,李寿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挪用公款、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6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堂
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收受贿赂
陈家堂,2012年3月,任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陈家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陈家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
马秋平,2012年5月任荆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经查,马秋平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王绍志
违规买卖股票、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绍志,2013年5月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巡视员。经查,王绍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上市、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福清
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龙福清,2012年1月任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经查,龙福清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恩施州原副州长肖作文
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肖作文,2012年1月任恩施州副州长。经查,肖作文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肖作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洪湖市原市委书记邹太新
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受贿
邹太新,2011年9月任洪湖市委书记。经查,邹太新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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