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鑫银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已在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鑫荣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双台乡银洞村,建设日处理600方的重金属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和30吨的重金属废渣回收系统。计划工期:4个月。
2、施工合同估算价:22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申请人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8月11日至 2015 年8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监理工程师(原件)、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湖北鑫荣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经理 电话:13635717001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荣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5997828313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