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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障性住房消防通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8-18 16:49 来源: 编辑: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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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3]185号和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4〕99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为保障性住房消防通风工程。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杜家沟,主体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建筑面积为44000平方米,最高为20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消防通风工程图纸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独立完成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本招标工程的消防通风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8月19日至 2015 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原件、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 陈玉松 电话:1390728645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1517138032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圣洁  电话:0719-4698888 13117106117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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