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发干〔2015〕10号
关于黄崇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提名黄崇周同志任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饶锦秀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职务;
提名张道广同志任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提议免去其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万明同志任湖北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华魁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副科),免去其县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职务;
许涛同志任县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副科),免去其县委党校工作科科长职务;
官平同志任县委党校函授站站长(副科),免去其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杨卫华同志任县委党校工作科科长(副科),免去其县委党校函授站站长职务;
包泽敏同志任县委农办农村工作科科长(副科),免去其麻家渡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鲁友文同志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潘口乡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大卫同志任麻家渡镇纪委书记,免去其麻家渡镇武装部长职务;
舒处山同志任宝丰镇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宝丰镇综治办主任职务;
朱涛同志任宝丰镇综治办主任;
免去贺金海同志得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运福同志任县委办主任科员;
杨桂凤同志任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文明办主任职务;
华赋桂同志任县文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文联主席职务;
全生龙同志任县住建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郑光平同志任县交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解聘储照安同志县一中校长职务;
聘任黄开举同志县一中校长,解聘其县二中副校长职务,免去其县二中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王定卿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竹山县委
201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