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麦托市收购的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102号)精神,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县粮食局决定进一步开展小麦托市收购。托市收购的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生产年限为2015年;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收购库点为:竹山县中心粮库(邓坪工业园,联系人,汤勇,电话,13707288325),竹山县擂鼓镇收纳库(擂鼓新集镇,联系人,陈世安,电话,13872835245)。
竹山县粮食局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