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王锐 通讯员 何为 报道:日前,房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贩卖亲生儿子的廖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廖某今年37岁,房县人,与妻子杨某育有多名子女。2010年7月上旬,廖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矿区务工期间,私自将妻子刚生下的男婴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河南省鲁山县的刘某。
今年4月的一天,廖某与杨某因琐事闹到派出所时,杨某说出廖某5年前将亲生儿子卖给他人的事,导致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廖某以出卖为目的,将刚出生的儿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廖某辩称自己不是拐卖,是对方好心给孩子母亲的营养费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鉴于其能够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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