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竹山县宝丰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宝丰镇西河水厂工程、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委托,对竹山县宝丰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宝丰镇西河水厂工程、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竹山县宝丰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宝丰镇西河水厂工程、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勘察设计(上述应含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等内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拟定的项目经理(设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1.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3.4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税务登记证。
1.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0719-4231571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联 系 人:李 俊 电话:027-87112268 18602719545
日 期: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