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现代农业设施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宝丰镇范围内,拟对宝丰镇曹家湾村及漆树扒村蔬菜基地进行道路、机耕路、田间作业道进行硬化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及对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等。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①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内,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施工业绩(指近三年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方面业绩,需提供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③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2、监理:①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任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内,以监理合同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指近三年完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施工: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 年11月2日至 2015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施工业绩(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⑧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⑨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监理: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11月2日至 2015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⑥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
联系人:肖 飞 电话:13997805173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成玲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636209587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