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湖北竹山县溢水镇重点上访对象喻某与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书,并与公安机关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承诺绝不再为自己丈夫冯某非正常死亡一事上访,一起几经曲折、辗转近半年的上访积案终于得以彻底化解。
今年5月15日,竹山县溢水镇五房沟村村民冯某伙同哥哥冯某及堂兄弟冯某、冯某某到竹山县潘口乡丫角山盗采绿松石,16时许,因绿松石矿洞塌方导致冯某死亡,事后冯某的妻子喻某,怀疑冯某是被哥哥及两堂兄弟一起伤害致死,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死因并追究其3人刑事责任,同时向3人提出巨额死亡赔偿要求。为此,喻某多次到市、县两级多部门上访,开始了长达五个月不间断的上访历程。
接到喻某的信访诉求后,竹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宝林同志多次与分管法制的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并作出具体批示。同时,从县局刑警、法制、督察、潘口及溢水两所抽调骨干民警组成案件组,按照侦破命案的标准依规对冯某的非正常死亡进行侦查,通过大量事实证据,最终作出排除冯某系他杀的认定。为此,依法对冯某死亡事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至此,喻某虽然认可公安机关对冯某死亡原因的认定,但要求追究其他三名当事人法律责任,强烈要求对冯某的死亡予以巨额赔偿,对此,县公安局一致认为,喻某要求对冯某死亡进行赔偿,虽已超出了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但于法有据,于情有理,应予支持,再一次成立以分管法制的局领导为组长的稳控化解工作专班,具体处理这起信访事件。同时对三名当事人滥挖盗采绿松石违法行为的证据进行秘密的调查、收集和固定,为日后促成赔偿协议做准备。
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后,工作专班发现已死的冯某和其他3名当事人均为普通农民家庭,家庭贫困,多年来一直住在深山简陋的土墙房内,兄弟四人原本为了生计,迫于无奈冒险盗采绿松石,未料想发生这一重大变故。而喻某因中年丧夫,无固定收入,尚有一子一女需要抚养,因丧夫之痛,虽经大量工作,仍然提出不低于60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最后,喻某竟然站在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将上门协调的民警拒之门外,声称只要赔偿金,不再听从其他任何劝导,对公安机关抱着抵触、敌对情绪。其他三名当事人则因法律意识淡薄,坚持认为公安机关纯粹是帮着喻某要钱,对公安机关的做法进行质疑,并声称喻某如果再步步紧逼,就死在喻某家里,一命抵一命,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合法有效化解矛盾,工作专班与县法院、司法部门协商,并为他们双方聘请律师,试图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喻某的诉求。开始喻某不同意到法院起诉解决,后来自愿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然而,其3名当事人因家境贫寒,实在无力赔偿,既不愿意聘请律师,更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但3人表示,面对自己兄弟的惨死,他们并非不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一是家庭确实困难,二是喻某要求过高,已经借不到钱了,确实没有赔偿能力。虽然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但明显都有所让步,这使工作专班看到了一丝希望。
5月至8月,副局长费耀军同志带领信访工作组成员先后十八次深入双方家中,反复深入的进行思想引导。为了做通喻某的思想工作,主动与其代理律师沟通,讲明实情,建议法外施恩,得到律师的认可。同时积极主动地取得喻某至亲的理解和支持,帮忙做喻某的思想工作。当获悉喻某现移居娘家麻家渡镇店子街后,通过个人私人关系,找到当地村干部协助做喻某的思想工作。此外,协调当地镇、村主要领导关心帮助喻某,在得知喻某生日和其女儿在溢水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读书的情况后,溢水当地干部第一时间积极参入,工作专班专程到学校看望慰问喻某的女儿,以此感化喻某。针对其三名当事人情况,工作专班三番五次的对其宣讲法律和政策,法外施恩,站在他们立场上为其出谋划策,阐明利弊关系,敦促其醒悟。通过工作专班耐心引导和真诚感化,双方当事人被工作专班的真情感动,理解了工作专班的良苦用心,感觉到了真诚帮助,双方均作出让步和承诺,均同意公安机关的调解意见。
2015年11月4日,工作专班在副局长费耀军同志带领下组织双方见面进行正式商谈。同时,邀请双方亲属、律师、镇村干部、群众代表等方面人员参加。由于前期工作扎实,促使双方从一开始的抵触、拒绝、怀疑、敌对,到后来变得理解、信任、配合和支持,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现场,喻某表示若不是无法度日,不会要钱,毕竟是亲情无价,希望以后还和以前一样得到冯氏兄弟的关照。其三名当事人均表示若有钱理应多补偿一些,对喻某的大度表示感谢,并保证以后更加关照喻某及其子女。之后,双方心悦诚服的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并现场履行。(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