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溢水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建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5]157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为溢水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业主为竹山县溢水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溢水镇,总建筑面积7996平方米,五层框架现浇结构。计划工期:8个月。
2、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及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①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需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本工程建筑面积公共建筑业绩(需提供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③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十堰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2014年度信用手册(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颁发的2014年度信用手册)(评定等级均为B级(含)及以上信用等级);
2、监理: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实力的监理企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施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9 日至 2015 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公共建筑业绩(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⑧信用等级证书(原件)、⑨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监理: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9 日至 2015 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监理工程师证(原件)、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施工项目如投标报名企业超过7家采取资格预审;如投标报名企业少于7家(含7家),则采用资格后审。监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溢水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朱志华 电话:1599783153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手机: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 遥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5072915477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