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关、宝丰等乡镇五个垃圾处理厂作业及收运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竹财采认[2015]49号批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竹山县城关、宝丰等乡镇五个垃圾处理厂作业及收运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竹山县城关、宝丰等乡镇五个垃圾处理厂作业及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J2015-49
3、预算金额:人民币541万元。
4、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包,包含所有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直至检测验收合格,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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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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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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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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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推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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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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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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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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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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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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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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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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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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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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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喷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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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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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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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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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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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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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清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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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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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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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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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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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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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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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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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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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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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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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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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机械、环卫车辆及设备的开发及销售;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唯一投标授权书;
3、所投货物应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的,必须出具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检测报告;
4、具备省内售后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11月9日至 2015 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⑤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山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修龙 电 话:15671905777
综合监管: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莉莉 电 话:0719-4230899 1539168577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圣洁 电 话:0719-4698888 13117106117
201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