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擂鼓镇擂鼓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新建村委会时配套建设村卫生室,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6日—12月20日。
设置单位(负责人):竹山县擂鼓镇擂鼓村村民委员会(向伦忠)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竹山县擂鼓镇擂鼓村卫生室
选 址:竹山县擂鼓镇擂鼓村六组
经 营 性 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诊 疗 科 目:具体诊疗科目及临床科室设置经执业登记验收确定。
床 位 数(牙椅):无
符合《十堰市区域卫生规划》、《十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竹山县卫生计生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 0719-4231330、4224372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关镇辕门街10号
邮 编:442200
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