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拆迁安置楼(莲花名苑)项目施工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报名。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2.1 建设地点:竹山县城关镇莲花村。
2.2 施工项目规模:新建安置楼及辅助设施设备配套。
2.3 施工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投资金额:约2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3.申请人资格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湖北大唐人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⑤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⑦投标申请人到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担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⑧信用等级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不邮购),售后不退。
6.2 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6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竹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定安 电话:15926178158
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源 电话:15327976888 电 话:0719-4223558
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15391685778 电 话:0719-4230899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