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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宝丰镇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22 17:10 来源: 编辑: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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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宝丰镇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字[2014]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地点为竹山县宝丰镇,施工内容为拟对扶贫安置区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工期:3个月。
  3、投资概算:290万元。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参与“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手册(等级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⑧竹山(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有关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原件,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 涛 手机:13707288027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圣洁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997809116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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