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6年大庙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2016年大庙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 [2015]163、[2015]165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大庙乡,建筑面积共计1980平方米,4层砖混结构;2、计划工期:12个月;
3、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317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十堰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2014年度信用手册(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颁发的2014年度信用手册)(评定等级均为B级(含)及以上信用等级);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 2016年4月2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原件、⑦信用等级证书(原件)、⑧竹山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必须真实且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智林 电话:1587111199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成玲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636209587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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