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擂鼓镇田家河片区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6]111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擂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擂鼓镇境内,施工内容包括:硬化耕作道,架设小桥及对旧桥进行加固,建设红冠桃园、河道防护工程及对片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2、计划工期:6个月。
3、投资概算:332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及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证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 2016 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6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原件、⑦信用等级证书(原件)、⑧竹山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人员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必须真实且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 位:竹山县擂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玉成 电话:1342997533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成玲 电话:0719-4698888 手机:13636209587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