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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委党校新建教学楼弱电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5-09 09:53 来源: 编辑: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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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县县委党校新建教学楼弱电工程采购项目已经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竹财采认[2016]109号书批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竹山县县委党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竹山县县委党校新建教学楼弱电工程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竹山县县委党校新建教学楼弱电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新建教学楼弱电工程,具体参数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万及以上的公建类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弱电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系指2013年5月1日以后);
  4、投标人必须在十堰地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9日至 2016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5安防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副本原件)、⑥十堰市辖区内固定经营场所证明、⑦竹山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山县县委党校
  联 系 人:张炳东     电  话:1399782266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荣   电 话:0719-4698888   15997828313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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