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8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一号)
2016年5月24日,根据县长龚举海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陈建平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免去:
周玲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8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二号)
2016年5月24日,根据龚举海同志本人申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接受:
龚举海同志辞去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职务(须报竹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