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理政之依托。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环,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当前,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4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3年……我国现代化征程迎来关键节点,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迫切需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社会在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中央深改组成立以来的1000天里,按照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高规格”聚焦司法改革,“深层次”推进法治建设。在召开的27次会议中17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的162份文件中有34 份涉及司法领域……可见法治是深改组三年来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进程中,深耕法治土壤,全面依法治国稳步推进,公平正义落地生根。
法律体系愈发完善,立法质量显著提高,夯实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仅2015年,全国人大就制定了5部法律,修改了37部法律,国家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多个领域。此外,伴随着“开门立法”成常态,出台前评估添“阀门”,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稳步提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网络购物实行无理由退货等现实问题,从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并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聚焦法治难题,执法规范配套跟进,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方能让法律长出“利齿”,为法治注入“灵魂”。鉴于此,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直击有法不依的法治难题,推动执法愈发规范,为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着眼公平正义,司法改革攻坚克难,牢筑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司法是法律运行的最后关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然而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时有发生,侵蚀法律权威和公信、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三年来,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夯实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石;同时,“认罪认罚从宽制”“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增设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的多项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试点推行,让司法公正的顶层设计掷地有声。
深耕法治土壤,公平正义落地生根。深改组1000天,每一项制度、每一项政策踏石留印。然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筑梦“十三五”,当继续深耕细作,严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让改革在法治土壤上结出新硕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持续添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