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记者刘申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月22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广生透露,湖北深化重点领域和环节价格改革,交通教育养老殡葬等领域收费将有变化。
交通运输
铁路和汽车运输方面,湖北将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公平竞争。汽车客运站代理费定价权将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出租车和网约车,湖北将也加强了规范管理,包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加强出租汽车承包费和押金管理,对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停车收费方面,湖北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积极推进差别化的收费政策,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道路资源合理利用。
教育
湖北将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
赋予公办高校在优势学科、特色品牌专业方面一定的定价自主权,支持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学,促进就业创业。
养老殡葬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
殡葬价费方面,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政府定价管理。
湖北能源价格将全面市场化 水电气一揽子改革
昨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布到2017年,省内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这意味着在电价、非居民用气、铁路货物运输、经营性高速公路、医药产品等领域,市场竞争将决定价格。到2020年,市场决定性作用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实施意见》共25条,分为6个部分。其中在第三个部分列举了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分别是能源价格市场化、水资源费和水价改革、完善环保价格政策体系、改革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记者注意到三大亮点突出。一是支持我省主要港口等重箱车辆联运,并推动建立陆路、水路、航空等运价指数发布平台,提升多式联运比率,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近日省发改委透露的数据显示,沿长江而上,上海到武汉的每箱货物的物流成本是800元,从港口到武汉的中心城区,物流成本却高达1230元。按照《实施意见》,这一问题将在今年内解决。二是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并提出赋予公办高校在优势学科等方面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全面放开民办教育收费。省物价局表示,这一举措有助于放大我省教育优势,促进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人才培养。三是出租车价格将实现动态调整,出租汽车经营权将无偿使用,网约车则有可能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实现出租车和网约车的价格接近。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辖区内实行“零收费”政策。之前,我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四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并要大幅降低收费标准。
2016年,通过价格改革,湖北直接减轻企业负担140亿元,今年有望进一步提升。
省物价局表示,通过竞争确定价格有利于市民利益,价格会相对降低。在落实救助和保障中,会加强价格与财政、投资、产业、物资储备等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会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记者张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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