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本谈判项目竹山县溢水镇小东川村及鹰岩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竹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与谈判。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概况:小东川村及鹰岩村通组路硬化工程位于竹山县溢水镇境内。施工内容:小东川村长1540米,宽3米,厚0.18米;鹰岩村新修毛路700米,扩修1300米,宽2.5米;硬化路长2000米,宽3.5米,厚0.18米。概算投资:1052380.00元。
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最高限价详见谈判文件。
3、计划工期:3个月。
4、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信誉要求: a、未被责令停业的; b、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d、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
4、其它要求:
①依据竹政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按中标金额提交1%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方便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县外企业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 2017年7月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拟任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22号)报名。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招 标 人: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36141687
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19-4698888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