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5]4号)精神,现就申报2016年度稳岗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2016年度稳岗补贴对象:全县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缴纳了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结束。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窗口;咨询电话:15727085008。
特此公告。
竹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