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磊 特约记者 柯俊 报道: 今年10月1日后,驾考新标准将正式实施。从本月28日起,我市将暂时停止机动车驾驶考试,所有考场对驾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将按照驾考新规重新开启驾考。
记者从我市车管部门了解到,为了加紧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系列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省交管局下发的《湖北省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系列行业标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交管局决定,从9月28日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开展驾驶人考试系统升级、考试场地改造。
此次初步指定的停考时间从2017年9月28日开始,10月底前恢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停考科目包括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所有科目。停考期间,各考场将按照新规标准,进行系统调整和升级改造。理论考试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进行升级,并进行测试。
驾驶技能考试(俗称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考场中,如果已经实行了GPS定位等设备,将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如果仍是红外线定位等设备,将对考场的硬件设施升级改造。车管部门将对先完成升级改造的考场先组织验收,各县市区应根据各地实际,至少在停考期间完成一个考场的升级改造,避免因工作滞后,造成无法及时开放考试。
此次恢复考试时间初步定为:理论考试于10月15日恢复,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提前或顺延;驾驶技能考试于10月底前恢复,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顺延。
记者了解到,停考期间,每个考场将有专人负责考试系统升级和考场改造的督办,将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新标准的各项要求,严格监督考试系统的升级和考场的改造工作,杜绝系统不达标、场地改造不合格现象。
在停考之前,我市车管部门也最大限度的满足本地考试需求。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督促各驾校及时预约考试,并在今明两天加班增加考试场次。从今日至27日,每天都安排有考场驾考,完全能保证所有有需求的考生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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