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本谈判项目竹山县宝丰镇清泉村扶贫产业配套基础建设及茶叶车间设备采购项目(B包)已由竹山县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竹山县宝丰镇清泉村扶贫产业配套基础建设及茶叶车间设备采购项目(B包)二次竞争性谈判。
B包编号:2018BF-MD-02谈判内容: 茶叶加工设备购置,概算资金:约203000元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1个月。
2.4谈判内容: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B 包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在十堰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a、未被责令停业的;b、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d、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e、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各省、市(县)级行业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和列入黑名单(投标供应商先自行查询打印网页版加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竹山(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等以上资料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谈判文件获取: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15971841180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135723338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