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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大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确定 小学初中腊月二十放假
发布时间: 2018-12-26 09:50 来源: 编辑:党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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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堰大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确定 小学初中腊月二十放假

秦楚网讯 记者 张贞林 报道:25日下午,记者从十堰市教育局及驻堰高校获悉,我市大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确定。其中,我市小学、初中定于2019年1月25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中职定于2019年1月27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019年2月21日(正月十七)开学上课,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

市教育局要求,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对于寒假作业布置,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目录、平台内征订、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教辅管理规定,并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假期作业总量,要求小学低段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中、高段及初中年级不能超过平时的作业量。

在极端恶劣天气下,各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如果出现暴雪降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记者还从驻堰高校获悉,各大高校对放假及开学时间做了安排,其中,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定于1月12日(腊月初七)放寒假;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定于1月21日(腊月十六)放寒假,2月21日(正月十七)开学;汉江师范学院定于2019年1月19日(腊月十四)放寒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定于1月12日(腊月初七)放寒假,2月17日(正月十三)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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