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湖北日报)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唐余吕)近日,竹山县政府拿出15万元财政预算外资金实施个案救助。
2007年1月1日,该县潘口乡境内发生一起6死7伤特大交通事故。法院合并审理该案,并判决中国人保竹山支公司赔偿周义军等6家受害人损失20万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竹山营销部赔偿5万元,肇事司机郭光秀赔偿95676.18元,已亡肇事司机舒处林的妻子李荣赔偿285676.16元。去年6月,周义军等人申请执行。法院查明,6案受害人均系困难群体,而被执行人李荣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中止执行。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受害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去年11月,法院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建议由政府给予司法救助。县委就此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由县政府从财政预算外资金拨付15万元进行个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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