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杨春霞报道:今年以来,竹山县在深入开展“学创”活动中,实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即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未达到党纪处分的,由所在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该县规定,党员不带头开展 “学创”活动、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半年以上不交党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参加组织生活等15种情况被列为“不作为”党员告诫对象。告诫采取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期限一般为6个月,从谈话和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确定的“不作为”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督促其整改,告诫期满后进行考核。对认识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它问题的,再延长告诫期3个月,并实行一对一帮教,到期后仍无改变的,采取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名。
截至5月底,该县先后有230名党员接到《告诫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