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文明竹山”建设的浓厚氛围,优化我县人文环境和发展环境,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电视台、县新闻办联合举办了“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开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网上投票、邮寄信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全县机关干部、工人、学生、农民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此次征集活动。现将征集结果及获奖情况通报如下:
一、征集结果
应在全县公民中大力倡导的“十大文明行为”是:言行文明;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尊老爱幼;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讲究卫生。
应在全县公民中坚决摒弃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妨碍交通;言语粗俗;打架斗殴;滥放鞭炮;乱贴乱画;损坏公物;损毁花木;宠物扰民。
二、获奖情况
一等奖:龙世文,深河中心学校退休教师
二等奖:张长城,县委党校食堂职工
朱世明,竹山一中高三(1)班学生
三等奖:常 芸,县委组织部干部
汪琳琳,县国税局办税大厅干部
黄朝生,县教育局干部
全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竹山”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的力度,组织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文明竹山”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向陋习宣战,与文明同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竹山而努力奋斗。
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