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34号
按照卫生部及省市卫生厅(局)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要求,经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查申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首批有11家单位达到A、B、C级标准,县卫生局决定授予神龙宾馆客房等为卫生质量A级单位,特此公告。
竹山县第一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A、B、C级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级别 备注
神龙宾馆客房 A 一星级
翠园酒店客房 A 三星级
竹山宾馆客房 A 三星级
快乐竹山 A
梦雨休闲 B
蒙妮坦美容美发设计中心 B
得月宾馆客房 B
商贸实业公司客房 B 一星级
农业宾馆客房 B
慧源宾馆 B
金叶宾馆 C
希望这次被授予A级的单位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改进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被授予B、C级的单位更应该查缺补漏,认真对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改进,争取在下一轮的评审中取得更好级别。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卫生监督管理评价制度,对已取得相应等级经营单位而不能严格按照相应等级标准与要求落实管理的,将降低其等级。各经营单位经申请并经评审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县卫生局将授予其相应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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