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各战线团工委,县直各单位、各学校团委(总支、支部):
自第一、二届青少年才艺电视大奖赛举办以来,全县城乡各地以展示青少年才智的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广大青少年中具有表演艺术的人才纷纷脱颖而出,日益成为引领竹山时代新风,弘扬上庸先进文化的生力军。为进一步展示我县青少年表演艺术风采,发现和培养更多的青少年艺术人才,推进我县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应社会各界的广泛要求和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特举办竹山县第三届“宝芝灵杯”青少年才艺电视大奖赛。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示青春才智 建设和谐竹山
二、活动意义
紧紧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是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基本职能。此次青少年才艺大奖赛的举办,旨在为全县广大团员青年搭建一个展示自我、展示才艺、展示时代青年朝气的舞台,把我县具有艺术表演专长的青少年人才挖掘出来,进一步丰富繁荣我县文艺事业,推动全县艺术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时,开展这次活动,对于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争做发展先进文化的生力军,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报名参赛条件及相关事宜
1、参赛对象:全县范围内6—40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赛。
2、比赛类别及形式:比赛分为声乐、舞蹈、器乐三大类。所有组别的比赛分预赛、决赛两轮进行。比赛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每个节目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歌碟、乐器及表演道具,参赛节目形式不限。
3、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5月10日—5月30日。报名地点为团县委办公室或县内所有宝芝灵药房(在校学生可通过校团委或少先队组织报名)。报名费每人30元。
4、比赛时间及地点:预赛定于6月初,6月中旬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声乐、舞蹈、器乐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各组前10名均可进入决赛,进入决赛选手均可获奖)。获奖节目分别给予50—300元不等的物资或现金奖励,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实施步骤
1、宣传报名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团县委将下发活动通知到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企业、学校,并在今日竹山、竹山电视台及其它媒体对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青少报名参赛,勇于展示自我。
2、大赛筹备阶段(5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选手的资格予以审查,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召开大赛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拟定评判标准。
3、正式比赛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预赛、决赛出场顺序。决赛进行电视转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活动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特成立竹山县第三届“宝芝灵杯”青少年才艺电视大奖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组成情况如下:
组委会顾问:
朱 林 县委副书记
组委会主任:
王凌云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体育舞蹈协会荣誉主席 张友庆 县政协副主席,县体育舞蹈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胡传朝 县委办副主任
殷世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齐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宣教战线工委书记
李大智 县教育局局长
吴善宏 县广电局局长
薛继田 县文体局局长
周立国 县新闻办公室,县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
周荣翔 县交警队大队长
王天军 团县委书记、县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成员:
方应成 县广电局副局长,县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
罗春竹 县文体局副局长,县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
边 坤 团县委副书记
彭 艳 团县委副书记
张荣卿 县艺术团团长
王 红 县一中老师,县体育舞蹈协会秘书长
陈 刚 县“宝芝灵”大药房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边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附:竹山县第三届“宝芝灵杯”青少年才艺电视大奖赛报名登记表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竹山县委宣传部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文体局
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竹山县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竹山县委
二00七年五月八日
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