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人事局、监察局
公开招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考公告
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竹山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的批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乡机关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公开招考选调3名工作人员,到县屠管办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执法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择优选调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8米以上;
4 、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6 月3 日至 6月5日;
2、报名地点: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4225283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学历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时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5、2008年6月5日15:00--18:00,由县商务局、人事局、县编办、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证时间:2008年6月5日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报名人数和招考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法》、公文与写作知识等。笔试时间:2008年 6月6 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调(聘)用
按照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六个方面。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和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其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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