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4年12月24日,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未还的任某等8名国家公职人员,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停薪”还贷,直到还清为止。
自去年9月3日全县召开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动员会到12月30日,全县共有316名国家公职人员还清了拖欠贷款206.17万元,有99人还清了担保贷款112.96万元,累计收回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贷款319.13万元。国税局职工徐某,1997年为他人担保贷款6000元,逾期多年不能收回。清贷工作开始后,该局向徐某下发了催收通知书,徐及时找到借款人催收,并帮其筹资还清了贷款本息。但是,直到12月20日,仍有8名公职人员拖欠过逾期贷款和不承担保证责任,并拒签催收回执,有意逃避信用社债务。12月23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停薪”还贷,以严肃国家财经纪律。
(二月泉 胡奎)
自去年9月3日全县召开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动员会到12月30日,全县共有316名国家公职人员还清了拖欠贷款206.17万元,有99人还清了担保贷款112.96万元,累计收回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贷款319.13万元。国税局职工徐某,1997年为他人担保贷款6000元,逾期多年不能收回。清贷工作开始后,该局向徐某下发了催收通知书,徐及时找到借款人催收,并帮其筹资还清了贷款本息。但是,直到12月20日,仍有8名公职人员拖欠过逾期贷款和不承担保证责任,并拒签催收回执,有意逃避信用社债务。12月23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停薪”还贷,以严肃国家财经纪律。
(二月泉 胡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