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为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县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偏远城区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已经购买但尚未食用的,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退货;经销商不同意退货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二是已食用该品牌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
三是如有发现市场上经营户仍在销售问题奶粉的,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座机拨打:12315
手机拨打:4230315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