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国税告字[2005]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现将欠税公告如下:
1、竹山县钻炭岩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20323182361797,法定代表人刘南平,经营地点竹山县文峰乡辉煌村,欠税税种增值税,欠税余额1000元。
2、个体工商业户马龙庆,纳税人识别号422624630428001,经营地点竹山县城关镇,欠税税种罚款,欠缴余额5460元。
200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