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眼里想开餐馆,什么地方都能开。如今有了“门槛”。由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行,新规定要求,开办餐馆等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厕所不能紧挨厨房,厨师工作时必须戴帽子。消费者如在就餐过程中遇到违反该规范的现象,可及时向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监督机构查实后将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据县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县将对饭店进行日常卫生监管,对不达标者餐馆店进行清理和查处。(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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