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现将城区蔬菜和肉食品消费大户6月20日到西关大市场采购情况通报如下: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882.21元的蔬菜;
职教集团学校采购价值415元的蔬菜;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25.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158.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16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148元的蔬菜;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234.7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得月宾馆采购价值169元的肉食品;
人和宾馆采购价值40元的蔬菜;
信合大酒店采购价值416元的蔬菜;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41.1元的蔬菜;
圆梦酒家采购价值3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寿康永乐超市批发价值3780元的蔬菜;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29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6.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4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烟草宾馆、长乐大酒店、长城宾馆、汉江宾馆、梦林庄园、春竹酒楼、小南国太子湘菜馆、柯胖子快餐店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竹山一中、职教集团学校、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得月宾馆、东城宾馆、信合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13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竹山一中采购价值882.21元的蔬菜;
职教集团学校采购价值415元的蔬菜;
消防大队采购价值125.8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武警中队采购价值158.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竹山宾馆采购价值16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翠园大酒店采购价值148元的蔬菜;
东城宾馆采购价值234.7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得月宾馆采购价值169元的肉食品;
人和宾馆采购价值40元的蔬菜;
信合大酒店采购价值416元的蔬菜;
喜团圆美食广场采购价值141.1元的蔬菜;
圆梦酒家采购价值31.9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寿康永乐超市批发价值3780元的蔬菜;
鑫城新合作超市批发价值2900元的蔬菜;
纵横大道二期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26.5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食堂采购价值141元的蔬菜和肉食品。
庸都宾馆、烟草宾馆、长乐大酒店、长城宾馆、汉江宾馆、梦林庄园、春竹酒楼、小南国太子湘菜馆、柯胖子快餐店等单位没有到西关大市场采购蔬菜和肉食品。
鉴于以上情况,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和县后街核心商业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决定对竹山一中、职教集团学校、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竹山宾馆、翠园大酒店、得月宾馆、东城宾馆、信合大酒店、喜团圆美食广场、寿康永乐超市、鑫城新合作超市、西关大市场工程项目部等13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