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7则)
发布时间: 2009-10-1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向洪华(住湖北省竹山县楼台乡三台村二组):
    本院受理原告李祖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务工地址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竹双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祖玉2214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此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曹琴(住湖北省竹山县楼台乡三台村二组):
     本院受理原告李祖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务工地址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竹双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祖玉1701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此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郭少勇(住本县城关镇北大街地税局家属院,身份证号码:422624196510265238)
陈艳(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22624197007210023):
    本院受理原告向开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义武、审判员梁勇、郭伦来)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陈方勇: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杨其旺、李大凤与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执行申请,因你外出务工,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8)竹秦执初字第20—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书裁定对你所有的位于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二组的住宅楼房一套(小地名柿湾、该村村民欧可国所开发、依门前堵河流向应为下方的四楼)予以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告知。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陈方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杨其旺、李大凤与被执行人陈方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07年2月6日作出的(2006)竹秦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于2008年7月4日向被执行人陈方勇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陈方勇自觉履行本院(2006)竹秦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于2009年9月29日已裁定,对被执行人陈方勇所有的位于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二组的住宅楼房一套(小地名柿湾、该村村民欧可国所开发、依门前堵河流向应为下方的四楼)予以查封。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欧世秀(竹山县城关镇人):
      原告曾庆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2009)竹城民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曾庆义借款2500元人民币,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陶智恒、李远鸣、陶成义(原住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92号):
     原告胡凤竹、王永明诉被告陶智恒、李远鸣、陶成义、汪启俊、汪波、郭艳、竹山县茂华中学生命权纠纷一案,已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十民四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及(2009)十民监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竹山法院民一庭领取上述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