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山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竹政办发<2006>50号)的规定,从农历2009年腊月二十八日至2010年正月十五日为准许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请广大城区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并祝全县人民新年快乐、祥和安康。
竹山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竹山县公安局
二0一0年二月十日

根据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山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竹政办发<2006>50号)的规定,从农历2009年腊月二十八日至2010年正月十五日为准许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请广大城区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并祝全县人民新年快乐、祥和安康。
竹山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竹山县公安局
二0一0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