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县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监察局
关于定向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农村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根据2010年5月27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4名、数学5名、英语8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其中:
擂古镇: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秦古镇:数学1名、英语1名 、音乐1名
竹坪乡:数学1名、英语1名、美术1名
得胜镇:英语1名、体育1名
官渡镇(梁家):语文1名、英语2名
柳林乡: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大庙乡:英语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现在我县资教三年服务期未满和2010年签约的资教生不准报名),其中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须专业对口。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个人档案无不良记载,社会实践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5、自愿到定向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且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办法与步骤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于8月21日上午8:00至22日下午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现已在乡镇学校代课的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出具思想品德、工作表现情况证明,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共同审查。
3、笔试:8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试,17时公布笔试成绩。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公共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对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外县市资教的资教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4、面试:8月26日依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确定面试的比例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8月27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体格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人选依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6、考核:8月28日进行考核。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定向乡镇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出现考核不合格对象,在定向乡镇内按学科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定向乡镇内无递补对象,在报考其他乡镇同类学科未进入考核对象中依据学科综合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若某学科报名出现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名额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9-4220153;县编办:0719-423207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监察局:0719-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文件精神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