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0年秋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单 位 |
专 业 |
人 数 |
学历要求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文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县民政局 所属事业单位 |
财会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文专业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法律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
财会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法律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中文专业 |
2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县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 |
环保、生物工程、化学专业 |
3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环保专业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现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也可报考) |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环保专业的人员,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现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 10月21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2010年10月22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11: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报名时,应提供参加“三支一扶”的有关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已经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再享受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环保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分别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环保局等单位联合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今日竹山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到职手续。
五、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共同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4224621
县行政服务中心 0719-4229778
县民政局 0719-4231506
县环保局 0719-4225272
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4225235
县监察局 0719-4225331
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