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竹山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告
一、“小金库”的含义
所谓“小金库”就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二、治理范围
我县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治理重点
今年确定的检查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度“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包括:1、各种集资、摊派、赞助、捐赠收入;2、各种协会、学会的会费收入;3、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各种生产经营收入;5、服务和劳务收入;6、各项价外收入;7、股票、债券等投资收益;8、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9、公款私存;10、其它。
四、举报奖励办法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为5万元。设举报电话一部(4227334)举报信箱一个(县财政局大门口),欢迎举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