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溢水等三个乡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溢水等三个乡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工程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财政厅以鄂土资批<2009>5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竹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属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622.85公顷,预计总投资为1565万,拟划分四个标段。
2、招标主要内容:详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具体包括土地平整、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其它工程等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竹山县溢水镇、潘口乡、麻家渡三个乡镇。
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2月21日,工期共9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2008年备案公示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且不在处罚期间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5、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即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递交投标保证金、摇号划分标段、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方式。
2、投标报名的方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申请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八楼评标室)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5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制作成本费为人民币1000元,共计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投标人须在2010年10月25日下午4时30分前(以到账确认为准)递交到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专用帐户(开户行:农行十堰分行竹山支行人民路分理处 ,账号:17-211900460042696 ,户名: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
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招标人凭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原件确认其投标资格,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作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参与以后的投标活动。
六、划分标段方法及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拟划分四个标段,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八楼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综合招投标开标大厅举行本项目的摇号划分标段会议。只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摇号划分标段。参加摇号划分标段人员须为企业的法人或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并核对身份,未按规定时间(2010年10月26日上午9时前)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材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到竹山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
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 857号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整治办公室网、竹山网、今日竹山、湖北竹山综合招投标网、湖北正德招标网发布。
招 标 人(盖章):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盖章):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0719-4232712(业主谢) 13476571088(代理邓)
日 期:2010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