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竹山县规划设计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3-23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竹山县规划设计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一、竹山县基本情况 
    竹山县位于鄂西北边陲,十堰市的西南部,地处秦岭、大巴山、武当山三大山脉之间,东经100°33’—110°26’,北纬31°30’—32°27’。东邻房县,西接竹溪县和陕西旬阳,北连郧县和陕西白河县,南邻神农架林区和重庆巫峡。县域总面积3587.81平方公里,其中,实有耕地面积43571.4公顷,园地3079.5公顷,林地239929.1公顷,水域6176.65公顷,未利用土地56731.007公顷。 
    全县属亚热带季风性山区气候,冬寒夏热,春秋温和,年平均气温15.6度,年平均降水量927.1毫米。 
    境内地形复杂,地势起伏较大,自南向北倾斜,四面高起,中间稍低,整个地势高差大、切割深、 坡度陡。 
    二、项目概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和打造“秦巴水乡,生态电城”指导思想,高水平、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动竹山县城老城区的发展,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现就《竹山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竹山县城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竹山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竹山县城区水体生态景观规划》、《竹山县龙山公园规划》、《竹山县城区生态照明体系规划》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规划设计方案,这六个分项内容应体现应有的层级系统关系,相互协调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三、规划编制项目及范围 
  (一)竹山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1—2030年) 
东至沙沟,西至潘口电站坝址,南至霍河电站坝址,北至北星河桥,规划总用地面积22平方公里,在现有总规基础上扩大用地范围,预计到2020年,可容纳城市总人口12—15万人左右。总体规划以“龙行山水城、东方圣玉都”为基本定位,充分考虑各个专项规划的相互融合,要明确产业布局、主要发展问题的战略安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景观风貌规划、防灾规划、市政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总体规划的用地方案及相关规划需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二)竹山县城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至明清大道,西至城西水厂,南至纵横大道,北至走马岗大桥,总用地面积为2.0平方公里的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善老城区功能。 
    (三)竹山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竹山县城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县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竹山县城区水体生态景观规划 
利用堵河、霍河自然水体以及小漩电站、潘口电站的库区水面打造城市水体景观带。 
    (五)竹山县龙山公园规划 
打造用地面积为31.1公顷的生态山体公园,满足人们日常的休闲、健身、娱乐、观光等活动。 
    (六)竹山县城区生态照明体系规划 
我县城区地理环境十分独特,三面环水,背靠龙背山,巧借山水资源,科学合理布置夜间景观照明系统,使我县城区的夜景更为绚丽多姿,生活气息更加浓烈,商业经济愈趋繁荣。 
    四、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有相关规划成功案例;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高级规划师,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5、项目组成员必须配有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工程师三名(含三名)以上;  
    6、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 
    7、景观设计公司,必须是独立实体,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报名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必须与所选定的投标项目专业相符,且一个设计单位只能选择一个规划设计项目报名。 
    9、不接受采用联合、合作等形式组成的设计联合体。 
    五、报名时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设计单位简介。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介。 
    (五)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业绩简介。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时间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为有效报名时间。 
    (二)设计单位可通过传真、信函(时间以发件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 
    七、资格预审 
  (一)由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情况、设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审查评比后,每一个投标项目从报名单位选取5名设计单位参与方案竞选及竞争性谈判,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发出邀请函及相关文件后,入选设计单位应于10日内,将参与方案竞选及竞争性谈判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竹山县北大街23号 
    邮    编:442200 
    联系电话:0719—4232011 
    传    真:0719—4232023 
  联 系 人:邓林全、贾康  
    E-mail:214906542@qq.com 


    湖北省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