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根据县委、政府和县纠风办的安排部署,目前县安监局正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实现“四个增强”、“三个满意”,即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的意识明显增强;恪尽职守,依法履职的意识明显增强、顾全大局,全力服务企业的意识明显增强、乐于奉献,创先争优的意识明显增强;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和服务对象满意。为实现这一目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1、认真开展“六型”机关和“四心”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工作实、形象好的安全监管队伍。
2、做到举止端正、着装整洁、待人礼貌,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办(验)证照的条件、程序、期限公开;工作人员纪律守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建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积极受理群众的揭发、举报、来信来访案件,凡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不得推诿,必须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并告之处理结果。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讲清原因,指明投诉方向。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办理事项,凡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一次办理完毕。
5、做到为政清廉,不得在监管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在企业兼职或以其他形式参与经营活动,收取礼金,不得借工作或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收受财物。
6、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依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众。
7、局机关设有立投诉电话,群众来局办理认为“行政不当、服务不周”即可拨“4223908”,向本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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